3月23日,全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片区)现场会在泸州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首个支持起诉中心在泸州成立,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疆立出席活动。
中共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峰,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孝勇为支持起诉中心揭牌。 会议指出 成立支持起诉中心,是泸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积极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让全国两会精神在检察环节落地生根的工作部署,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进一步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拓宽检察服务,更好保障民生的积极探索。 会议强调 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新时代检察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坚持能动履职,在社会治理中持续护航民生民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积极开拓创新,以成立全省检察机关首个支持起诉中心为契机,探索形成具有四川特点、彰显检察特色的工作经验,增强示范带动效应。 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昱及相关负责同志,部分在泸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省13个市(州)、县(区)检察院代表,市委政法委及8家市级部门(单位)代表参加活动,就检察机关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更好服务中心大局、服务保障民生,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 参观泸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案指挥中心、检史馆等。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是啥? 民事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在民事权利遭受到侵害时,享有诉权主体虽有起诉意愿但因客观原因难于或惧于起诉的,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支持其向人民法院起诉。 泸州市检察院支持起诉中心是什么? 支持起诉中心是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为纽带,凝聚司法、行政各方力量,推进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开展,全面加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的一体化服务平台。成立支持起诉中心是泸州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主动把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融入市委、市政府社会治理大局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