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冕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冕组通〔2023〕7号)文件要求,3月17 日,冕宁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曁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会议由冕宁县人检察院党支部书记刘成瑶主持,全体党员同志参加。
会议首先由王南新同志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其次由党支部书记刘成瑶同志代表党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再次由支部班子成员带头依次作对照检查,各党员开展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依次提出批评意见,本人作表态发言;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箭同志作点评。
唐箭同志指出,组织生活会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的一大法宝,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的重中之重和关键动作。此次会议各党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和剖析,同志之间坦诚布公地开展了批评。大家查摆问题时敢于揭短亮丑,不避重就轻,剖析到位,相互批评中不绕弯子、不兜圈子,有的放矢、直奔主题,起到了相互批评、相互警醒、共同进步的效果。
唐箭同志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党员同志,一要着力于强本固基,在理论武装上持续用力。要坚定理想信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位,把贯彻落实省州县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着力于问题整改,在立行立改上持续用力,在现有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再深入查摆梳理,看看是否存在没有查明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三要着力于常态稳固,在行稳致远上持续用力,坚持从政治高度约束自己的言行,持续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在大是大非面要保持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要让党组织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陆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