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院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近日,泸定检察院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甘孜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包保责任实施办法(试行)》。泸定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布洛主持会议,全院在家干辅警参加学习会。
会上,布洛检察长从责任主体、工作职责、调处程序、组织保障等五个方面开展,进行了详细讲解。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层级包报责任主体、责任分工、处理依据,对于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指导性意义。
会议强调,一要学习“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枫桥经验”是我国社会治安治理的成功经验,日常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不断创新、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二要明确工作职责,注重源头化解纠纷。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及时化解、定期回访,实现矛盾纠纷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三要提升能力水平,建强解纷队伍。全院干辅警要以时不我待的担当精神,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断提升个人素质能力,形成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习惯,打造全体动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贡献检察力量。(魏浩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