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乐山检察机关发挥“六员”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

来源: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袁莹 周皎 发布时间:2022-04-18 10:23:03

疫情防控

近日,乐山市犍为县爆发新冠疫情,犍为县划定中风险地区3个、封控区5个、管控区3个。乐山检察机关坚持内筑防线、外强担当,发挥“六员”作用织紧织密疫情防控网,为打赢新一轮疫情防控遭遇战歼灭战贡献检察力量。

头雁引领,当好疫情防控“指挥员”。

市院检察长李鹏飞带头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疫情防控责任再压实、思想再动员、工作再部署。犍为县院建立“检察长+1个工作组+1个片区”包片防控制,检察长担任社区封控区副组长,1名副检察长担任最大封控区联系人,率3名干警驻守一线封控区,全面推进确诊病例所在小区共计879户2039人的疫情防控工作。沙湾、井研、沐川等基层院检察长深入联系乡镇,督导疫情防控工作,为“疫”线值守人员送去慰问物资。

1650248612(1).png

内筑防线,当好机关管控“安全员”。

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晨检制度,坚持每日2次对办公区域集中消毒,建立《个人健康状况登记表》《外出/返回人员登记表》《重点人员体温监测登记表》三本台账,全方位掌握干警职工个人健康及外出情况,确保人员安全。制定疫情期间办案工作提示,鼓励运用“云提讯”“云会见”“云接访”等远程办案模式,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确保办案安全。金口河区院在四川省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院等4院的协助下,顺利对一名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犯罪嫌疑人完成跨省远程讯问。

1650248631(1).png

尽锐出战,当好为民服务“先锋员”。

成立疫情防控志愿突击队,组织志愿者272人,开展防疫活动73场,覆盖群众2.7万余人。犍为县院、沐川县院抽调100余名干警担任“医助”,协助医护人员做好信息登记、二维码扫描、现场秩序维护等核酸采样工作,顺利完成3930人样本采集工作。抽调干警驻扎封控一线,开展医用废品垃圾处理、物资配送、人员调配值守、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封控人员心理疏导等全方位防疫工作。扎实推进社区“双报到”“敲门行动”等活动,做好排查、问询、登记等工作,确保登门入户、见人见面。

1650248661(1).png

履职尽责,当好依法治理“保障员”。

贯彻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黄某某等3人从上海返回犍为后,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犍为县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同步开展侦查监督与引导侦查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司法防线。加强与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沟通联系,深入辖区重点防疫场所进行联合检查,密切关注辖区内人员聚集、流动较大的学校、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个。

1650248691(1).png

服务大局,当好经济发展“护航员”。

认真贯彻落实乐山市检察机关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13项措施、服务乐山“中国绿色硅谷”14项措施,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防控经济领域风险、开展源头治理为重点,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着力维护疫情防控时期正常经济秩序。井研县院检察长带队走访联系企业四川新华林纺织有限公司和四川省井研县金龙纺织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在疫情防控、生产建设、物资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3个,有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650248719(1).png

释法说理,当好涉疫政策“宣传员”

1650248758(1).png

将2件涉疫情典型案例编入《乐山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汇编(2019-2021)》,充分发挥案例库法治教科书和普法宣传册作用,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运用“村村响”大喇叭、山水乐检、“两微一端”等宣传矩阵,发布《疫情防控,这些法律法规要牢记》《同心抗疫,守护乐山》等法律知识和倡议书,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截至目前,共计散发和张贴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布疫情相关信息85条。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