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内江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关工委、区妇联共同前往龙门镇某村对留守女童吴某某(11岁)开展回访慰问,对其父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送去新春的祝福和慰问。
吴某某系该院办理的一起性侵案件被害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发现吴某某系留守儿童,母亲不知去向,父亲在外务工,其家庭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爷爷因病去世后由身患肾衰竭长期住院治疗的奶奶照看,监护情况堪忧。为此,该院及时为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金并对其奶奶予以慰问,并与区妇联共同努力,说服了长年在外务工的吴某某父亲从绵阳返回内江,解决了吴某某的监护问题。
在回访慰问中,检察官详细了解了吴某某的学习教育情况和生活情况,鼓励她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并为其父亲详细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希望他继续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做一名称职的监护人。
家庭教育指导结束后,检察官与区关工委、区妇联共同为吴某某送上学习、生活用品及慰问金。吴某某的父亲眼含热泪表示,非常感谢党和政府对他们的持续关心。孩子奶奶已于去年离世,现在父女相依为命,自己已在当地就近务工,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女儿照顾好。近期女儿的学习成绩有了明显提升,希望孩子今后能成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临别之际,吴某某向检察官赠送了自己亲手制作的手工作品。(陈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