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在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登科向大会作报告。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五通桥的开局之年。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在五通桥区委和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园区建设提升年”经济工作主题,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 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批捕利用邪教、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人,起诉1人;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3人,起诉36人;批捕毒品犯罪29人,起诉38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批捕涉黑嫌疑人16人,起诉16人。 对轻微刑事犯罪积极适用宽缓刑事政策。用准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起诉2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64件197人,适用率86%。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全力护航经济金融安全 认真落实“三号检察建议”,提前介入涉企案件5件,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5份;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5件39人,成功办理乐山首例“断卡行动”案,向金融机构发出防范“两卡”犯罪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 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为6名贫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帮助农民工、老年人等弱势群众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等共计51万余元;协调解决群众出行难和村委会办公场所维修等问题。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件6人,一审均作出有罪判决;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固体废物10余吨,恢复耕地10.35亩,追究2名被告的生态修复责任。 立足职能参与社会治理 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在监督办案中彰显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1件83人,不批捕23件31人;起诉155件207人,不起诉19件22人,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繁简分流,简单轻刑案件建议适用简易或速裁程序审理。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5件,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件,纠正漏捕3人、漏诉3人;提出刑事抗诉2件,依法改判1件,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2件,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3件。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办理民事判决、裁定、调解监督案件2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检察建议和支持起诉意见采纳率100%。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 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9 件,针对非法排污、土地复耕、扬尘治理、水源污染等民生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加强政治业务建设,在锻造队伍中促进强基固本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18件,修订、制定制度机制9个。 着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完成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化“红色筑梦·勇立潮头”党建品牌与检察业务的融合。 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建立“传承式”“平台式”“实战式”的干警教育培训模式。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五通桥区委和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区委坚持“一条主线”、实施“三大战略”、锚定“三大目标”的决策部署,坚持检察工作与全区工作大局同频共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五通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促进和守护公平正义。 三、坚持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全面参与促进社会治理。 四、着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