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彭山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情况反馈会在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吴勇,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张锦刚,副组长高勇,区纪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周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职工,会议由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徐惠林同志主持。
会上,张锦刚同志对巡察区人民检察院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着重指出在三个方面存在的26个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机关政治建设力度不够、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措施不力。二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三是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差距、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同时张锦刚同志提出了整改建议意见。
吴勇同志就区人民检察院如何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格履行巡察整改责任,要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强化举措,提高整改质量。二是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程序,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要落实。三是要充分体现巡察整改效果,区人民检察要把巡察整改真正融入机关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检视问题一体整改,推动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毕旭齐代表党组在会上作了整改表态发言。一是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反馈意见的重大政治意义;二是要照单全收反馈意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要求;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全力以赴践行入党承诺。毕旭齐表示,巡察组所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非常中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如何抓好整改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区委对该院的高度关心和重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及全院干警要高度重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认真剖析,切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曾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