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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问快答“三个规定”你get到了吗?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 作者:李佳阳 发布时间:2021-10-22 11:48:51

“三个规定”是什么?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处理、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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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是什么?

高检院印发的《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

“三个规定”由谁来记录?

正式检察干警。

《实施办法》由谁来记录?

除正式检察干警外,还有聘用人员。

“三个规定”记录的对象有哪些?

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案件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

《实施办法》记录的对象有哪些?

不仅包括“三个规定”记录的对象,范围还扩大到检察人员的同学、亲属、熟人、战友等。

“三个规定”填报的情形有哪些?

违反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的情形要填报,检察干警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的情形要填报。

《实施办法》填报的内容有哪些?

除了司法办案,还有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重大事项。

“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填报要求有何不同?

“三个规定”填报的是违纪违规行为,而《实施办法》要求做到“逢问必录”,也就是说不管是否违反规定,都需要记录。

如果没有全面如实记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有什么后果?

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检察人员,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边学、边查、边改 落实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通过党组会、全院干警会、党支部会、部门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精神实质,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职工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落实“三个规定”有利于净化司法环境,既是保护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该院共计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64件,并为全院干警职工手机及单位座机设置“三个规定”提示彩铃,向来电的亲朋好友做好不要过问、不打听案件信息的宣传提醒,扩大影响效果。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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