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共促司法公正

来源: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杨羽 发布时间:2021-09-08 11:15:20

9月6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区检察院检察长郭庆和有关案件承办人受邀列席此次会议。

会上,龙马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就龙马潭区检察院起诉的2起刑事犯罪案件进行讨论,龙马潭区检察院就指控的2起案件犯罪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发表检察意见。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王郁逊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区法院将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区检察院检察长郭庆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在诉讼活动中,与审判机关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检法双方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为了人民群众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利益,为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维护公平正义而履行法定职责。希望检法之间加强协作,积极推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打造成检法双方学习交流的平台、统一司法标准的平台、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平台,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杨羽)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