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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学习型”检察院 争当“放心型“检察官

来源:泸定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马婷 发布时间:2020-08-11 22: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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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增强检察干警综合素能和司法办案能力。8月7日上午,泸定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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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由第一检察部贾雄翔检察官以江西张玉环冤案为例,以《检察官视角浅谈刑事实务》为题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重点学习了《规则》第五章证据部分内容及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通过采取新旧法条对比、法条释义、背景分析等多种方式力求达到“知、会、通”的培训效果,并结合办案工作实际各员额检察官进行了交流探讨。

最后,该院党组书记、杨学斌检察长强调: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基础。每一位检察官要以江西张玉环冤案为鉴,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和检察履职能力,争当“放心型”检察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泸定检察机关的公平正义。

同时,他要求:一是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提升办案质效。要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刑事诉讼法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容,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准确把握各项规定,依法有序推进制度落实,要加大代表性案件办案力度,扩大办案影响。二是以“张玉环冤案”为鉴,持续规范司法办案,严格把好证据关,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把规范司法行为和严把证据关贯彻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坚持问题导向,以抓长期、长期抓的态度,不断改进作风,提升执法水平。

下一步,该院将创新干警学习机制,坚持每月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学习相结合,搭建并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采取案件讨论、学习分享会等不拘一格的形式,推进全院形成互相学习交流、相互促进提高的良好学习氛围,不断提升干警能力水平,推进泸定各项检察工作迈向更高水平。(马婷)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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