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甘孜州得荣县人民检察院依托阳光得检·思政大课堂平台,召开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主持,全院干警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节》和四川省院《关于严格准确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详细解读了“三个规定”系统的填报操作流程与规范要求,明确全体检察人员需严格执行月报告制度。并组织学习了其他相关条例的内容。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须严格对标“三个规定”工作要求,坚决恪守“逢问必录”原则。无论是司法办案、干部选拔任用环节,还是监督执纪等工作场景,只要出现过问、干预或插手相关事务的行为,均须全面、如实、及时记录,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坚决杜绝选择性记录、隐瞒不报等问题,从源头防范人情干扰与权力干预,保障司法公正。同时,要严格遵循系统操作流程与规范,全面落实月报告制度,确保制度执行无死角、全覆盖。要知行合一,不仅深入学习、熟知《条例》内容,更要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自觉遵守,将文明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积极结合我院工作职能,借助民族团结进家庭、普法宣传进村社、广场、校园等活动,将《条例》普及到全县各个领域,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营造出人人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得荣贡献检察力量。(次仁曲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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