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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孜丹巴检察综合履职 做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来源:甘孜州人民检察院 作者:丽娟 张亚玲 发布时间:2024-04-10 09:22:08

“感谢你们的支持,不仅帮我们解决了退费问题,现在整个培训环境也变得清朗了,这下我们家长放心了....”家长董某某激动地将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 

2022年9月1日,甘孜州丹巴县新芽艺术培训学校未按约定为未成年人提供培训,家长董某某等十四人多次与该学校负责人磋商退费事宜未果。2023年3月2日,董某某等14人向四川甘孜丹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并协助提供关键证据,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当事人双方调解,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在丹巴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丹巴县新芽艺术培训学校拖欠14名原告的41670.50元已全部执行到位。 

四川甘孜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强化综合履职,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以“三联动” 机制成功办理甘孜州首例涉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案件,较好地实现了办案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内部联动强配合。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行业存在收费乱、退费难、未按国家“双减”政策设置课程等问题,甘孜丹巴县检察院及时向县教育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积极促进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规范引导、监管,全力维护涉未成年合法权益的保护。截至目前,已督促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相关机制制度3个。左右联动齐发力。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资质未按期年检、机构场所消防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甘孜丹巴县检察院与县公安、教育、市监、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推动单一履职向融合履职转变,有效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截至目前,已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督查3次,有力确保了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有序发展。检校联动促共赢。针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意见知晓度不足问题,甘孜丹巴县检察院督促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加大家长和培训机构对《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的知晓力度。截至目前,进学校联合开展主题宣讲1次,覆盖人次40余人,进一步推动了“双减”政策更好落地见效,形成了良好的未成年人教育生态。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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