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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检合力,助推乐山中心城区住宅小区消防隐患整改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 作者:李佳阳 发布时间:2024-03-28 09:17:14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和省院《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的通知》精神,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市中区消防大队全面协作,着力破解中心城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难题,持续跟进监督,促进火灾隐患整改,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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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工作协作

2023年,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与市中区消防大队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消防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联席会议5次,就强化检消协作、推进公共领域消防安全治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相关人大代表、社区干部、小区群众进行座谈,充分听取消防安全意见建议;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针对中心城区部分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

持续跟踪问效,加快隐患整改

检察建议发出后,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跟进监督,配合属地街道、社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业主委员会代表开展“提醒式”约谈会3次,阐述消防安全问题危害、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工作责任,核查整改进度、提出整改意见;与市中区消防大队组建“检消”工作小组,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较大的5个小区集中开展“敲门行动”,通过“一对一”政策宣讲、面对面法律宣传等方式,上门帮扶指导、释法说理共20余次,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破解瓶颈难题,转化实际成果

因消防设施维修金额较大,需要启用维修基金,但启用维修基金报批程序复杂繁琐,导致多个小区维修资金难以落实,工作一度陷入瓶颈。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向市检察院汇报后,市检察院牵头与消防支队、市住建局等部门协商沟通并达成共识,督促相关部门迅速出台了《关于启动维修资金整改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的公告》和《乐山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务指南》。该《指南》规定在符合法定紧急情况下,并由相关部门确认后,无需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投票通过即可按流程启用维修基金,能极大地缩短报批时间。随后,市中区消防大队与住建部门将嘉州绿城小区作为试点,全面推进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紧急启用维修基金程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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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消防安全无小事,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始终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持续跟进监督全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消防隐患整改情况。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已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住宅小区6个,消除火灾隐患400余处,惠及3000余户8000余人。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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