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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绿色底色 践行法典精神——泸州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

来源: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8-20 16:48:35

2026年8月15日,是第4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日,今年全国生态日的主题是“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


连日来,泸州法院通过开展案例讲解、漫画宣传、景区普法、巡回审判、巡护监测等特色活动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将生态保护理念融入案件办理、普法宣传各个环节,引导社会公众树立生态保护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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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中院:与古蔺县法院联合录制《泸法麒麟每月谈》,讲解在《生态环境法典》指导下泸州法院全链条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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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法院:以漫画形式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及新修订《渔业法》相关规定,结合泸州实际情况明确钓鱼红线,引导群众合规垂钓、文明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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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法院:携手江安县法院及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联合开展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发布《生态环境法典》宣传片,通过法条分析与典型案例进行普法释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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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法院:联合江安县法院在古寨院落景区通过普法手册、以案释法等方式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并向居民讲解法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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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法院:在赤水河畔与翠屏区法院及赤水市法院联合开展巡回审判及跨省联合巡河等活动,宣传《生态环境法典》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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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法院:联合兴文县法院在罗汉林与仙峰山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活动。两地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协作联络站正式揭牌亮相。法官于揭牌仪式后讲解典型案例,并通过张贴生态普法二维码让现场群众“码”上学法;撰写《乌蒙山里、赤水河畔的法治担当》一文讲述乌蒙山深处特色生态司法保护之路,被《人民法院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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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法院:古蔺县法院参加古蔺、习水两地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的川黔毗邻自然保护区跨区域巡护监测专项行动,同步开展全域巡护、《生态环境法典》宣讲系列工作。

接下来,泸州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立足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司法职能,将法典精神融入环资审判,以司法力量守护生态安全。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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