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炉霍县检察院在办理一件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时,通过召开听证会,集思广益,实现了精准监督。

近日,有群众向检察院反映,称某乡镇某村的山谷内有很多垃圾。3月23日,办案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反映的情况属实。该镇某村的山谷内违法倾倒了大量生产生活垃圾,形成了数个大型垃圾堆,白色泡沫箱遍布山谷,不少垃圾已经进入旁边的小河,对生态环境和达曲河水质都造成了破坏,垃圾的数量和污染的面积是2017年实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以来之最。更有甚者,正在现勘时又有一辆皮卡车将一车垃圾倾倒在了山谷里。
听证会上,有的听证员指出,该处垃圾的量如此之大,不可能短时间形成,村两委不可能不知情,应当对村两委进行约谈。有的听证员指出,垃圾就在村旁,可以组织村民投工投劳清理垃圾;在找到现场倾倒垃圾的车主后,也可以要求他参与清理垃圾或支付垃圾清理费。有的听证员指出,这次清理垃圾后还要注意建立长效机制,避免乱倒垃圾现象的再发生。有的听证员指出,很快将进入雨季,污水冲入河道会加重水质污染,清理垃圾应当加快时间。
结合众人的有益意见,检察院依法精准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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