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古蔺法院:果园开采节,生态普法时

来源:古蔺县人民法院 作者:周云、袁金 发布时间:2026-01-06 17:17:34

隆冬时节,走进赤水河畔罗滩碳汇林基地,一片“橙海”映入眼帘,空气中弥漫着清甜的果香。果园里有忙活的工人,有前来体验采摘的游客,古蔺县法院环资庭干警借助果园开采节之际,将生态普法课堂搬到了果园现场,向现场果农、游客讲解碳汇基地的设立初衷,环保法规、赤水河保护村规民约等内容。

image.png

十年前,罗滩还是一片荒山秃岭,作为石漠化的典型地貌,土地贫瘠,水土流失严重,后来进行了经营权流转种植甜橙。2023年6月5日,古蔺县与仁怀市两地法院、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赤水河流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工作的意见》,共同在赤水河畔川黔交界的罗滩甜橙园挂牌设立跨省碳汇林基地,作为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理点和环保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今年3月,古蔺县法院在该基地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吸引了周边200余名村民、护林员旁听。在古蔺县法院的倡导下,该基地所在行政村也制定了四川省首个保护赤水河的村规民约。

image.png

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刘宗伟介绍说:“在近两年人民法院碳汇林基地设立与高频生态普法的引领下,我们转变传统农业思维,减少了对甜橙园农药化肥使用,改为采取雇请周边群众人工除草,施放周边养殖场牛羊粪便作为果肥,实现了甜橙果质提升,今年甜橙产量增产20万余斤,产品也获评“天府乡村”公益品牌、绿色食品A级产品等认证,销路和价格都比其他果园好,今年预计能增收10万余元,还给周边群众提供了就业机会。”

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领域,人民法院的职责不仅仅是做“定分止争”“打击犯罪”的裁判者,更是要通过法治引领成为环境保护的推动者、生态价值转化的催化剂。良好的生态能够生产出高品质甜橙,从而提升品牌价值,实现产品溢价增收,生态保护不再是成本负担,而是农产品销售的“卖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的统一体。罗滩模式诠释了“绿色生产方式”和“市场经济价值”之间的正向因果链,演示了“绿水青山”的生态优势如何转化成“金山银山”经济优势,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和支持者能够成为切实的受益者。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经营)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连续性出版物(省级刊物)KX202501057号·成青司函【2018】25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