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渔网换 “法网”!11 张地笼换手铐!

来源:喜德县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18 16:49:17

近日,喜德县公安局在“亥时警务” 专项行动中精准发力,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获野生鱼1059.45克,非法捕鱼工具地笼11张。

案情回顾

11月4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孙某为满足口腹之欲,驾驶私家车从冕宁县家中开车到喜德县米市镇。当日夜间,孙某在米市镇米市大桥的河道内,布下11张地笼进行非法捕捞,并原地等待。11月5日凌晨5时许,孙某下河收回地笼,将非法获得的水产品放置在其车内。

11月5日21时许,喜德县公安局民警辅警在开展“亥时警务”专项行动时,于喜德县光明镇新联村三岔口发现孙某形迹可疑,随即展开检查,民警当场查获野生鱼1059.45克,非法捕鱼工具地笼11张。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孙某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image.p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警方提醒

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请广大群众自觉履行好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禁渔规定,切勿为了口腹之欲或谋取私利触碰法律红线,对于一切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拨打110举报。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经营)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连续性出版物(省级刊物)KX202501057号·成青司函【2018】25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