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
金阳公安
对非法釆伐、收购、运输、
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盗伐、滥伐林木
以及破坏自然保护地
非法占用农用地等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近日
金阳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为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案件详情
近日,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吉牛某某、阿咪某某非法将派来镇基觉乡“沙马各则”(小地名)的林地和天然牧场地挖掘后修建民俗活动场所。


指认现场
经查,吉牛某某、阿咪某某对自己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吉牛某某、阿咪某某已被金阳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金阳公安将依法严厉打击
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
切勿心存侥幸
触碰法律红线!
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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