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权责清单建设。对照《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1485项,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权力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修订,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并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一体化政务平台公开发布。
(二)抓业务平台运行。出台业务平台管理制度,从用户管理、数据填报、办理时限等5个方面规范业务平台的使用和运行。加强信息共享,依托平台与住建环保局、资规分局等涉及项目审批的有关部门联动,通过“线上”和“线下”同步并联审批等方式,为项目单位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项目审批服务。
(三)抓精简审批事项。按照政策要求,对实行审批制的区域内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原有的30多项前置审批条件予以精简,实现区域范围内项目审批只保留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资金来源三项前置审批。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的精神,项目备案废除土地预审意见书、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环评预审意见等前置条件,真正达到投资项目备案无前置的目标。
(四)抓规范窗口流程。将“一网通办”事项办事流程进一步细化。从业务咨询,到事项申报办理,到事项结果推送,全部迁移至“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端口,在“不见面审批”过程中,实现事前咨询有途径、事中办事有指南、事后办结有反馈。通过规范“接件”“分办”“受理”“出件”等流程及办理时限,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刘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