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广安区司法局: 走基层,强管理,进一步推动基层法律服务

来源:广安区司法局 作者:杨海珠 发布时间:2020-04-22 11:24:03

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者的管理,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好法律服务,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执业环境。近日,广安区司法局分管领导黄静秋副局长带领公共法律服务股工作人员,结合“走基层,解难题,抓落实”,到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走访,重点加强了对以下几方面的指导:

QQ图片20200422112558.png

一是查看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指派、印章和介绍信(所函)管理以及档案的规范化整理。要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务必按照此要求加强所的管理和卷宗的收集规档。

QQ图片20200422112628.png

二是指导和监督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重大案件、敏感案件、群体案件的情况。要求各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有大局意识、敏感意识、政治意识,要从社会效益和集体利益出发,认真做好重大案件、敏感案件的代理。

QQ图片20200422112647.png

三是查看各所对聘用基层法律服务者的管理情况。要求各所要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管理,认真查处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要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定要遵守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相关要求,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好法律服务,做到令当事人满意。

通过走访和查看,进一步加强了对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发展。(杨海珠)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