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执法“人才关”,建强综合执法队伍。积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全年学法计划,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每月开展周例会、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行政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组织会前学法6次,集中学法4次,累计培训100余人次。制定学法考核制度,规定所有正式职工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并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目前共有38人取得执法资格证。
二是严把执法“管理关”,转变执法办案模式。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实施,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执法流程。遵循城市管理“721”工作法,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轻微违法行为,本着教育为主,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纠偏。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范,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为执法规范化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严把执法“流程关”,确保依章开展工作。落实执法程序,成立办案中队、案件审理委员会,严把法制审查、复核审议和听证审查“三关”,对行政案件立案、办案、审核层层把关。今年以来,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件,罚款人民币50000元,召开案审会2次,集体审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件。优化决策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对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和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律师参与决策提供法律意见10余次,无行政复议案件,无一例败诉案件。(林佳佳 熊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