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几年了,终于拿到我的‘血汗钱’咯!”年近七旬的老人刘某某激动地说到。一个多月以前,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定期走访区法律援助中心时发现,刘某某向胡某某追索劳动报酬未果请求法律援助。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初步审查发现,刘某某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依法受理了该案,并为刘某某追回了劳动报酬。
2015年起,胡某某雇佣刘某某在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观阁镇等地修建公路、地坝。2018年3月14日,经结算有工资8000元未支付,胡某某向刘某某出具了欠条。2021年2月21日,胡某某支付刘某某3000元,仍拖欠工资5000元,并重新出具了欠条。2021年3月至8月期间,刘某某多次催讨,但胡某某一直拖延未支付。
刘某某老伴瘫痪在床,主要靠刘某某打零工维持生计,而胡某某仍在四处务工。为尽快为刘某某追回薪资,减轻当事人诉累,检察机关立即组织调解,对当事双方进行充分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胡某某支付了刘某某4000元工资,并承诺剩余1000元工资于2022年1月之前支付结清。检察机关最终对该案作出终结审查决定,申请人也未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运用支持起诉职能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切实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工作目标,让当事人更好更快感受司法为民的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前锋区人民检察院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维权11件,帮助11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6万余元。
检察官温馨提醒
如果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首先一定要弄清楚欠薪主体,同时注意收集保留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牌、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在遭遇欠薪时,农民工可以通过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维权。此外,还可以到检察机关寻求帮助,检察机关将依法支持农民工起诉。(何勤 程宇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