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渠江流域进入了禁渔期,渠江流域也是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水域,属于禁捕水域,在这“双禁”期间,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为保护渠江流域水生资源安全,于3月23日晚,与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渠江前锋段开展了夜间巡查执法工作。
3月23日21时许,前锋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执法人员驾船沿江巡查,途经观塘镇七河村、虎城镇官寨村、代市镇流杯滩,各部门执法人员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开展了执法工作。联合巡查中清理“三无”船舶1艘、收缴游钓渔具7件。
今年以来,前锋区公安分局加大了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了对辖区自然水域的巡查力度,为进一步确保辖区水生资源安全,还与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前锋公安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长江十年禁捕及禁渔期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姜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