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池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农民工现场发放工资21.82万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赢得了农民工一致好评。
1月19日,岳池县检察院受理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办案检察官通过审查案件证据发现,刘某某在承包岳池县坪滩镇五郎庙等8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劳务承包合同过程中,拖欠黎某、屈某班组60余名工人工资,时间长达1年之久,共计30余万元。
当下正值年关期间,为尽快让农民工领到工资,过个高兴年。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联席会议,对如何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认真分析研讨,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一是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及其家庭的支付能力进行调查核实;二是积极主动与刘某某的辩护人和家属取得联系,充分释法说理,引导他们想办法筹钱帮刘某某代还拖欠农民工工资;三是在刘某某家属只筹到21.82万元现金的情况下,又分别做农民工的思想工作,经组织双方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由刘某某家属先代刘某某偿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70%,剩余部分由刘某某在2021年6月30日前付清。
目前,岳池县检察院正在对刘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