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武胜县清平学校举行法治安全专题讲座

来源:武胜县清平小学 作者:陈健 胡中 发布时间:2020-12-07 10:04:33

为了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同学们的法治安全意识,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学生。给师生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2020年12月4日下午,清平小学邀请了中心派出所所长龚明警官,举办了“武胜县清平学校法治安全专题讲座”。

QQ图片20201207100546.png

龚警官从《民法典》、《刑法》等和青少年切实相关的法律知识着手,提醒学生要遵纪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龚警官特别强调《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告诫孩子们,基本上2年级左右的孩子在违法后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龚警官还强调年龄未满12岁的小孩在道路上骑车是违法的,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希望家长要负起监护责任,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孩子骑车出行。讲座中龚警官语言生动,深入浅出,以案说法,以例释法,使学生懂得了从小要学法、知法、守法及掌握安全知识的道理及重要性。     

最后,龚警官就日常生活中学生如何防骗、防抢、防偷等有关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认真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尤其是网络给青少年造成的危害,为学生们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和意见。(陈健 胡中)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