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邻水县坛同镇开展“无毒场所”宣传活动 筑牢禁毒防线

来源:邻水县坛同镇 作者:吕忠平 朱玉枫 发布时间:2025-08-19 21:39:46

为切实加强辖区场所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场所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及公众对毒品的认知及防范能力,杜绝公共场所涉毒违法犯罪现象发生,8月19日上午,邻水县坛同镇组织开展“无毒场所”宣传活动,多维度、全覆盖推进禁毒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图片 1.png

活动中,镇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深入饭店、KTV、宾馆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与场所经营业主、从业人员进行了亲切互动,面对面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四川省禁毒条例》,常见毒品的种类、危害、新型毒品的伪装形式和防范技巧等知识 ,揭露“上头电子烟”、“奶茶粉”等新型毒品的伪装手段,提醒消费者要谨慎交友,选择健康娱乐方式,不轻易尝试陌生人提供的饮料和零食。

此外,要求场所负责人需履行禁毒巡查责任,签订“无毒场所”承诺书,在日常营业中切实做好禁毒宣传,杜绝吸食、贩卖毒品的行为,不得为他人提供毒品和吸毒场所,严防涉毒活动滋生,一旦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通过“无毒场所”宣传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了辖区场所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对“无毒场所”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构建平安、无毒乡镇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崔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经营)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连续性出版物(省级刊物)KX202501057号·成青司函【2018】25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