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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区检察院:买卖微信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6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来源:前锋区检察院 作者:伍俐蓉、项天汐 发布时间:2020-05-13 12:22:56

近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团伙案,批准逮捕6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2019年至2020年期间王一(系化名)、王二(系化名)等团伙因在实施诈骗期间冒充银行工作人员需要大量的微信号,王一便联系了犯罪嫌疑人张三(系化名),向其购买微信号用于诈骗,两人商定每个微信号购买价格为550元至650元。张三再通过微信联系犯罪嫌疑人李四(系化名)购买微信号,价格是每个微信号450元至550元,以此从中赚取差价。随后,李四与张明(系化名)分别带领其手下的谢红(系化名)、廖花(系化名)等人在QQ群、微信群里发布领取王者荣耀皮肤礼包、苹果手机礼包的信息,骗取受害人的微信号和密码,通过买来的手机卡将受害人的微信号绑定并修改密码,再由犯罪嫌疑人赵五(系化名)将骗来的微信号、修改后密码发布在李四、张三、赵五共同的微信群里,张三再将赵五发布的微信号、密码复制后再转发给王一。事后张三联系了代收钱的人,将代收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发给王一,让王一将购买微信号的款项转到该银行账户上,张三再将自己弟媳钱五(系化名)和李四的支付宝账户提供给代收人,代收人扣除手续费之后按照张三提供的分配比例将钱分别转入钱五和李四的的支付宝。

前锋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三、李四等人骗取公民微信号并进行出售,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之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几名犯罪嫌疑人利用电信网络,分工协作,团伙作案、跨区域作案,涉案范围较广,社会危险性大,故对张三、李四等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官在此提醒:一是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与此同时,不法分子大量窃取、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获取经济利益的现象也逐渐增多,且已逐渐形成相关灰色产业链,还催生各种电信网络诈骗等关联犯罪,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社会危害极大。二是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树立网络安全意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不要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网络链接、下载来历不明的软件;不要轻易加陌生人为好友;不要随便注册信息,参加各种抽奖、领券等活动;不要在网络上大量晒自己的个人信息;收集整理包含个人信息的票据,集中销毁等等。(伍俐蓉、项天汐)


                 


责任编辑:陈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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