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2日晚,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湾大队在彩虹桥路段设卡开展夜查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无证、无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当日晚20时22分许,张某驾驶川L0***5号小型普通客车由沙湾城区方向往沙湾区太平方向行驶,行驶至彩虹桥卡点时,张某不遵守守交警的停车靠边手势,加速逆向行驶。交警李树轩、文飞见状,立即吹哨提醒张某停车接受检查,张某不但不减速停车,反而不顾执勤交警的安全,加速冲卡逃离。
交警迅速记下冲卡车辆号牌,并立即通过大队对嫌疑人展开身份信息核查。随后,交警联系到川L0***5车主张某,但张某谎称他没有开车,把车借给了朋友王某。交警又联系王某,王某坦白自己并未借车,交警立即联动张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展开进一步调查追踪。
4月23日中午,张某迫于压力到沙湾区交警大队太平中队投案自首,并告知民警,自己冲卡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事情发生后就联系朋友王某顶包,没想到交警当天晚上就查到自己。目前,张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开展中,交警部门在全市各个路段都设有检查点,乐山公安交警在此特别提醒,不配合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后果很严重!
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对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缉打击力度,任何心存侥幸、拒绝或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胡荀 郭志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