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邓华参加市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和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党支部联合主题党日活动

来源:乐山市公安局 作者:于学鹏 刘冉 发布时间:2021-03-26 15:13:52

2021年3月25日,乐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邓华参加了市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和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党支部联合主题党日活动,并以“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力推进队伍教育整顿”为题,为两个支部党员民警进行了党课辅导。

微信图片_20210326151122.jpg

在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党支部,邓华书记参观了党建文化墙,了解了支部基本情况,翻看了民警“队伍教育整顿”心得体会。他指出,支部办公环境、内务卫生整洁、管理有序,有效发挥了激励作用;支部文化氛围浓厚,切实营造了“处处是党课、时时受教育”的浓厚氛围;支部紧紧围绕“抓党建、促队建、提业务”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有效地提升了队伍向心力、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在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党员活动室,邓华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主题座谈会。他指出,四位同志的发言紧密结合了“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以及自身工作实际,站位高、思考深。下一步,要持续深入组织好推进好“党史学习教育”,将其与“队伍教育整顿”、“护旗”系列专项行动紧密结合,不断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全市公安机关防风险、保安全、护发展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的强大动力。

最后,邓华书记以《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力推进队伍教育整顿》为题,为市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和交警支队二大队党支部进行党课辅导。

邓华书记指出,要准确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初心使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的必然要求,是坚定信仰信念、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全体公安民辅警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邓华书记强调,要正确看待党的百年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要深刻认识党的一百年,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的一百年,是筚路蓝缕奠基立业的一百年,是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一百年。当前,西方之乱与中国之治形成鲜明对比,充分彰显了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要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

邓华书记要求,要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乐山公安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邓华书记要求,要全面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要把党史学习教育这项重大政治任务置于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是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教育整顿结合起来。要将教育整顿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进行落实,对标对表学习教育环节各个任务,确保“规定动作”一项不漏,质量效果一分不减。要将学习教育与检视问题相结合,把教育整顿同激发公安队伍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结合起来,有效解决好各项问题短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二是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公安发展结合起来。要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六进六边”“万名机关民警下基层上一线”工作,不断深化警务体制改革,着力提升警务运行效能。要聚焦平安中国建设,以“护旗2号”专项行动为统揽,全力打好各项安保维稳硬仗、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要围绕“减量控大”目标,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抓好缓堵保畅,切实提升道路的畅通指数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三是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要着力深化队伍正规化建设,聚焦新时代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积极创建“最强支部”,铸牢“最强信念”。要狠抓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确保在“枪车酒赌毒密网”方面不出问题。要坚持作风肃警,严格着装规范,全力锻造、充分展示一支正规化公安队伍。要着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鲜明“执法规范化”导向,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由市局机关党委书记杨开进主持。市局指挥中心(办公室)和交警支队二大队党支部全体支部委员、部分党员代表参加主体党日活动、党课辅导教育。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