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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公安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来源:峨边公安 作者:张洁 发布时间:2021-02-19 15: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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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峨边公安森林警察大队接到沙坪镇大坪社区电话称:有一只猫头鹰飞进了社区办公室。接到电话后,民警立刻前往查看。现场对猫头鹰身体各部位进行检查,未发现伤痕。猫头鹰一般为夜间捕食,白天视力下降,可能误飞到了社区办公室。民警于当日将此猫头鹰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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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猫头鹰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是违法行为。(张洁)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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