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蝇头小利毁前程 拉友“赚钱”同受罚 仁寿公安依法查处 3 名违法行为人

来源:仁寿县公安局 作者:赵智玲 发布时间:2026-08-27 11:42:39

俗话说:“苟富贵,勿相忘”。

仁寿郭某某自以为觅得一条 “生财之道”,不仅自己铤而走险,还不忘拉上兄弟一起干。 可这所谓的 “拉兄弟一把”,到头来却变成了“送兄弟进去”。

image.png

近日,仁寿公安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成功查处一起非法买卖电话卡案件,查获违法行为人3名。

第一幕|郭某某的 “致富密码”

2026年5月31日至6月6日,郭某某受王某某指使,先后在富加镇联通营业厅、谢安镇移动营业厅办理5张电话卡,随后将卡片交给王某某用于非法活动,从中非法获利 1350 元。

尝到 “甜头” 的郭某某,觉得这份钱财来得轻松快捷。想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便把这条 “门路” 介绍给自己的好兄弟。

第二幕|“好路子” 拉兄弟踩进违法泥潭

郭某某将朋友张某某(化名)介绍给王某某。在王某某的指使下,张某某同样在富加镇、谢安镇办理5张电话卡,交由王某某流转,被用于各类非法活动。

image.png

目前,郭某某、王某某、张某某(化名)均已被仁寿公安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别信 “办卡就给钱” 的天上馅饼,馅饼之下全是陷阱! 你卖出去的每一张电话卡,背后都可能连着电信诈骗、洗钱犯罪,牵扯的是受害群众的血汗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相关规定:

非法出租、出售、出借电话卡、银行卡——轻则行政拘留、罚款,重则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俗称"帮信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守好自己的卡,管好身边的人,这才是真正的 “苟富贵,勿相忘”。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经营)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连续性出版物(省级刊物)KX202501057号·成青司函【2018】25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