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交通安全
屡次以身试法
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近日,井研公安交管大队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
查获一名6次酒驾的 “惯犯” 驾驶人
依法予以严肃处罚
形成强力震慑
近日,交管大队秩序一中队在研城街道火神坳路口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驶入检查点时,驾驶员神色慌张、行为异常,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拦查。刚靠近车辆,一股浓烈的酒精气味便扑面而来。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事实,驾驶员杨某某对其酒驾行为供认不讳。

通过警务系统核查,民警发现杨某某堪称“酒驾惯犯”:自2015年以来,已先后5次因酒驾被公安机关处罚。但他始终不吸取教训,无视法律规定、无视自身与他人安全,再次酒后驾车上路,性质极其恶劣。

核查还发现,杨某某此次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无号牌,其本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无牌上路、酒后驾驶多项严重违法行为叠加。
为严厉打击屡教不改、漠视法律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井研交管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杨某某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罚款2100元,行政拘留8日。
警方提醒
一、什么是酒驾、醉驾?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酒驾、醉驾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和疲劳:饮酒后会导致视力降低,视野缩小,易困倦,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4、“隔夜酒”:睡醒≠酒醒,“隔夜酒”开车也算酒驾。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会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驾驶人有饮酒,一定要根据自己的饮酒量、时间做出判断。如果驾驶人在当天要驾车出行,或者近期有使用车的需要,建议在前一天不要喝酒,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
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