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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酒藏身小卖部?

来源:喜德县公安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27 14:06:31

11月25日,喜德县公安局联合喜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辖区各大商超、小卖部、酒类专卖店开展打击销售假酒专项检查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在杨某的小卖部内发现其正在售卖的63瓶“小郎酒”(歪嘴款、100毫升)及12瓶“牛栏山”白酒(500毫升)包装上存在异常。执法人员立即固定证据,并第一时间联系酒厂开展专业鉴定,最终确认该批次白酒为假酒。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假酒进行登记封存。

目前,该案已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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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在购买烟酒等商品时务必选择正规授权门店或官方渠道若发现商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包装存在瑕疵或防伪标识异常等情况请提高警惕若发现制售假酒线索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拨打110报警!

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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