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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交通事故受害者主动捐赠器官

来源:眉山天府公安分局 作者:陈少飞 李思琴 发布时间:2020-05-29 13:22:29

赵某驾车被撞,本来是受害者,可是他却逃逸,成了受打击对象,承担受害方赔偿责任。因家徒四壁,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想一死了之。然而,受害方的包容,感动逃逸者,让他放弃轻生,重新回归正常生活。更让公安机关没有想到的是,受害方作出捐赠自己器官决定。此言一出,感动天府大地……

这起事故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故事?有多少值得深思?让我们走近“5·11”交通肇事案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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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的逃逸案

2020年5月11日12时47分,眉山天府分局交警大队辖区牧马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锦江镇正华村三组村道十字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肇事者逃逸,有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向真伟、王超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工作。事故发生在在锦江镇正华村三组村道十字路口,道路宽3米,水泥路,路面平直,天气晴朗,视线良好,在这样好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真是难以想像,不知道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在哪儿去了?事故现场有很多围观群众,这就给案件侦破工作带了一些利好,120急救车已到达现场正在抢救伤员,距离十字口8米左右的路面有一滩血迹,旁边停着一辆车头有撞痕的红色轻便二轮摩托车,肇事的另一方当事人和车辆不在现场,有附近村民看见一男子推着摩托车向府河方向逃逸。很明显这就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小时侦破逃逸案

牧马派出所指导员向真伟立即启动逃逸案侦破预案,一边向派出所、交警大队领导报告,一边分组分工开展案侦工作。一组组织抢救伤员,继续开展现场勘查。另一组,由当地村民带路追击交通肇事逃逸者,当追击到距离事故现场约1000米的府河边洼地时,发现一辆黑色轻便摩托车遗弃在河边,经过比对发现,此车左侧挡泥板损坏,并与事故现场遗留挡泥板碎片相符,经过目击群众辨认,此车与事故嫌疑车辆很相似。案侦民警分析认为,事故发生后的时间短,对面被府河阻隔,肇事者不可能越河而逃,并判定肇事者应当就在附近,随即组织村民进行地毯式搜索拦截,另一路侦查民警走访群众,根据群众描述肇事逃逸人的面貌特征,调取附近道路监控视频,经过民警细致分析查找并进行网上查询比对,在案发两个小时后就锁定肇事逃逸人,在公安机关强大的攻势和追捕下,肇事者赵某(男,30岁彭山区锦江镇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用“命”赔偿

嫌疑人赵某归案后得知伤者赵某某正在彭山区人民医院抢救,仍未脱离生命危险,赵某某的情绪一直很不稳定。因为,父亲的离世,母亲的改嫁,让他感觉人生的无味,加上家庭经济困难,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逃逸即将承担全部赔偿,让这个本就千疮百孔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不如一死了之,解脱一切苦恼。办案民警得知他的想法后,多次主动上门做安抚工作,讲清如何处理事故,主动去安抚伤者,赢得对方谅解。当办案民警讲到“你还年轻,今后的路还长,要正确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如果你就这么不负责任的“走了”,你的子女谁管?说到这里,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这就是我决定放弃轻生的原因。同时,也表示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善后事宜,并尽最大努力给予受害者经济赔偿。

主动捐赠器官

让人感到遗憾的是伤者赵某某,于2020年05月15 0-13:55动脉搏动消失,血压无法测出,心电呈一直线,宣告临床死亡。按照赵某某遗言和家属表达岀待患者死亡后捐献器官的意愿。按照国家器官捐献流程,行器官捐献手术,获取肝脏,双侧肾脏。死者家属表示,希望能将器官捐献给急需要的人。

赵某某及家人家主动捐赠器官感动天府大地,也感动了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办案民警王超说:赵某某家里有两个孩子,父母都健在,家里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平时靠打工为生,老婆也是农民,家庭很贫穷。在这种情况下,主动捐献器官,救助他人。我们将协调民政部门给予救助,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这也是我们应当做好的一件事情,这也是对他们的善举给予的社会肯定。(陈少飞 李思琴)


责任编辑:赵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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