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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法院第五党支部 结合诉源治理为群众办实事

来源:宜宾市叙州区法院 作者:刘显慧 发布时间:2019-11-19 16:15:30

  叙州区法院第五党支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过程中,按照为群众至少办一件实事的要求,立足立案及诉讼服务工作实际,紧盯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化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2019年10月15日,宜宾鹡鸰商贸有限公司晏某某等10余名员工走进叙州区法院,想要通过诉讼解决公司拖欠其31名员工2019年4至9月的工资的纠纷。由于来院当事人人数众多,很快引起了诉讼服务大厅党员志愿岗干警刘春琼同志的注意。

  刘春琼将一众当事人引至当事人接待大厅,仔细询问纠纷具体情况。经询问了解到,鹡鸰商贸有限公司今年以来因为经营困难而停业 ,停业后无钱支付员工工资。此次前来起诉的员工当中有的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的因为在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因为原公司办公室退房,合同已全部遗失。好在公司与员工进行了工资结算,出具了欠条,员工们据此前来起诉。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刘春琼认为公司在员工合同均已遗失情况下,还愿意出具工资欠条进行结算,足见其有意愿支付工资,只是鉴于停业后经济困难难以支付。针对这一情况,刘春琼认为该批案件符合当前结合诉源治理要求正在大力推进的司法确认案件要求,采用这一纠纷解决方式,不仅处理速度快,而且不收取诉讼费,对几个月工资都未能领到的失业员工也是一种司法救济。加上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有特邀调解员常驻,可以就地进行人民调解后申请司法确认的优势,刘春琼建议员工们推荐出几名代表,将其引导至本院特邀调解员彭堂荣处,先行开展人民调解。

  彭棠荣接到这一批调解案件后,立即与被告公司联系,征得被告公司同意后,约好了调解时间。鉴于该批员工人数众多,还有许多在外地不能返回,为便利当事人,彭堂荣建议以单位推荐人员委托其中胡某、郭某某与公司进行调解。在诉讼服务中心党员志愿者干警指导下,现场的员工与胡某、郭某某办好了委托手续,针对未到场员工,党员志愿者干警也指导接受委托的员工如何在确保真实性前提下帮助他们远程办理委托手续。

  10月21日,胡某、郭某某及另外3名员工代表,宜宾鹡鸰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某来到叙州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党员志愿者干警的引导下来到特邀调解员彭堂荣工作室。他们拿出已经准备好的身份证明、委托手续、证明材料后,在彭堂荣的组织下,有条不紊地就工资支付问题开展了调解,仅一个多小时,便全部达成了协议。为了保证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无缝对接,针对当事人无力聘请诉讼代理人的实际情况,党员志愿者干警又指导当事人双方共同书写司法确认申请书及承诺书,及时将所有资料递交立案窗口申请司法确认。

  2019年114日,两名受托员工及部分员工代表来到法院领取了31份司法确认申请书,非常高兴地说,都听说追讨工资非常困难,何况公司已经停业,没想到这么快就让大伙的工资权益得到了司法确认,还节省了诉讼费,人民法院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值得点赞。(叙州区法院 刘显慧)


责任编辑:赵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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