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法院在执行陈某某、周某某等9人与重庆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某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对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其中被执行人重庆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其他各被执行已处于停业且无人值守。该案涉及“返租”业主利益,涉及业主较多,龙马潭法院对各被执行人涉及该项目的经营往来进行全面排查,经与第三人反复座谈沟通,最终核实了被执行人某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有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房产。为及时将申请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龙马潭法院迅速对该房产采取查封措施,并立即启动拍卖程序,经过两次拍卖最终以24万余元的价格成交。
该案中,龙马潭法院为维护商业房产租赁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深挖被执行人隐藏财产,纠正以集中经营优势侵占业主利益行为,有力地维护了业主权益,让业主出租有望、有利可图。
(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