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感受公平正义丨暖心回访 延续案后温情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作者:张同银 发布时间:2021-11-30 19:47:02

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代寺法庭全庭出动,驱车前往自贡市大安区牛佛镇,对追讨扶养费和抚养费案件的当事人进行案后回访,并送上慰问品。


司法温情二.jpg

叶某是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身患残疾。其与聂某于20108月登记结婚,育有两女,婚后叶某因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并产生大量医药费。二人于2017年分居,长女随叶某生活,次女随聂某生活。因叶某生活困难,20192月经村组调解,聂某每月支付生活费2000元。2020年年初,聂某拒绝支付生活费。叶某及长女便诉至法院,要求聂某支付扶养费、抚养费。

司法温情三.jpg

富顺县法院受理后,于2021916日在代寺镇明星村村民委员会进行巡回审理。富顺县检察院以支持起诉人的名义参与庭审。庭审后,承办法官为了化解矛盾纠纷,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检察官及当地村干部多方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聂某自愿支付叶某扶养费、长女抚养费,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富顺县人民法院将提升群众的司法满意度、感受公平正义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了案件回访的长效机制。(张同银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