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10’吗?你们快来,我抓到刘某均了!”5月26日中午,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午间的宁静,申请执行人陈某昌急切地向筠连县法院“执行110”提供被执行人刘某均下落的线索,执行干警一边叮嘱申请执行人注意安全,避免与被执行人发生冲突,一边火速集结出警对被执行人实施拘传。

原来,刘某均雇佣陈某昌在某项目开展作业,双方约定了劳务费及结算方式。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刘某均应支付陈某昌薪酬共计6万余元,经陈某昌多次催要,刘某均在支付了2万元后便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进行推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某昌将刘某均诉至筠连县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刘某均既未履行给付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直到申请执行人陈某昌发现了被执行人刘某均下落向“执行110”报警,“执行110”迅速出警将其拘传至法院。

法院调解室内,执行干警耐心对被执行人刘某均开展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后果,慑于法律威严,不到一个小时,被执行人刘某均便全额履行了4万余元案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高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
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