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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里的“枫桥”】脱离二手平台的线下交易,是“省钱”还是陷阱?

来源:威远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15 09:29:50

平台有手续费,线下交易可以给你便宜点。”

“这里发送图片不方便,我们去微信聊。”

警惕!!!

近年来,网络二手交易市场发展迅速,为出售闲置物品、降低交易成本提供了便利,但在带来便捷的同时,其中的法律风险也日渐凸显。近日,威远县法院龙会法庭调解的一起网络平台买卖二手商品引发纠纷的案件,为广大消费者敲响了警钟。


“加微信聊聊?”小心省钱变踩坑!

2024年8月,倪某某在某二手交易软件上看到费某某发布的一台闲置相机及镜头出售信息,两人先通过平台联系,后添加微信继续沟通商品细节与价格,最终商定交易价格为15800元,并约定于2024年9月1日线下当面交易。

交易当天,费某某将相机及镜头交付给倪某某,倪某某支付了4000元货款,并表示剩余尾款一个月内付清。然而,一个月后,倪某某并未按约定付款,费某某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威远县法院。


维修费予以抵扣,欠款当庭还清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件争议不大,且原被告均表示希望尽快解决纠纷,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组织双方开展调解。法官先向被告倪某某释明法理,原告已经按照约定交付了相机及镜头,倪某某有义务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剩余货款。与此同时,法官也将被告倪某某的诉求转达给原告费某某——倪某某在收到商品后的一个月内,花费了两千余元进行维修,希望在支付余款时予以抵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倪某某向原告费某某支付商品尾款95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别为了“省小钱”而“踩大坑”

本案中,买卖双方脱离二手交易平台的监管进行线下交易,导致商品交付后,卖家的货款迟迟收不回来。在这里提醒广大群众,无论作为买方还是卖方,进行二手交易时,要注意选择正规平台和渠道,保存好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发现权益受损及时向平台反馈,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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