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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梅·小灯塔 | 法治护航伴成长 阳光童年共守护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 琦 发布时间:2026-04-14 15:23:53

近日,富顺县法院关工委协同板桥法庭组织青年干警走进福善镇九年制学校、板桥镇九年制学校,开展了法治宣讲活动,将审判实践中的案例转化为生动的校园普法知识,为同学们送上实用易懂的法治课。


严防侵害护航成长

在福善镇九年制学校,预防性侵害主题法治课中,干警结合典型案例,清晰剖析性侵害的行为特征,明确告知同学们:无论是身体接触、言语挑逗还是网络骚扰,凡是让自己感到不舒服、难为情的触碰和言行,都属于侵害行为,同时,干警打破侵害者都是陌生人的误区,提醒同学们警惕熟人、邻居、亲友等身边人可能存在的侵害风险。干警还引导同学们遇到可疑人员、危险场景时,要勇敢说,第一时间逃离现场,并及时向家长、老师求助。此外,还深入讲解了性侵害对孩子生理、心理造成的严重危害,强调遭遇侵害后绝不能沉默隐忍,法律永远是你们最坚实的后盾,及时求助、依法维权,才能让侵害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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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霸凌行为

在板桥镇九年制学校,干警围绕拒绝校园霸凌、预防违法犯罪的内容,结合法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全面剖析了校园霸凌的形式,不仅包括殴打、辱骂等肢体暴力,还涵盖孤立排挤、起侮辱性绰号、网络造谣等软暴力,校园霸凌如果未及时制止,极易发展为更严重的违法犯罪。干警以案释法,告诉同学们,校园霸凌既会对被霸凌者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霸凌者也可能会因自身行为触碰法律红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毁掉自己的青春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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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干警教会同学们应对校园霸凌的方法:被霸凌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看到同学被霸凌时,不做冷漠旁观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制止或报告老师,做正义的守护者;日常与同学相处要友善包容,尊重他人,杜绝冲动行事,从源头远离违法犯罪。

两场法治宣讲活动,紧扣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职能定位,将普法宣传与犯罪预防、权益保护相结合,既普及了法律知识,又传授了安全防护技能,有效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构建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筑牢了法治防线。

富顺县法院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用法治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阳光成长,为他们的美好童年撑起一片坚实的法治蓝天。(王琦)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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