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7日,省法院召开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通报了“十四五”时期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及成效,省法院行政庭(赔偿办)庭长王玥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十四五”期间,全省法院审结司法救助案件1.71万件,决定救助1.61万件,向1.97万名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12%、15.83%、20.12%、26.69%,救助案件总量居全国法院第一,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稳居全国法院前列。工作成果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创新实践优秀成果一等奖,多项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并在全国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司法救助“四川品牌”效用持续彰显,影响力不断提升。
坚持依法规范,完善司法救助流程与标准。推动、参与修订《四川省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制发《司法救助实施细则》,健全集体研究和公开透明工作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困难程度的救助申请人,实行阶梯式、匹配式救助标准,确保资金向最急需者倾斜,让救助资金真正成为“救命钱”“救急钱”;与民政厅等23个部门会签《四川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畅通法院委托核对工作机制,引入核对机构对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救助申请人状况进行核实,打破实地走访调查、开具困难证明等传统方式局限,一体提升家庭困难情况核实的便捷性和准确性;依托办案平台开展案件全流程实时监测,实现救助金“申请、审核、审批、发放”闭环监管,持续提升资金使用安全性、实效性。
聚焦民生关切,提升司法救助力度与温度。五年来,及时足额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亿元,帮助1.03万名弱势、特殊群体摆脱生活困境,有效缓解群众燃眉之急。聚焦帮助当事人恢复自身发展能力,推动司法救助从“经济帮扶”向“发展赋能”转变。聚焦修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严重心理创伤,将心理干预与疏导融入司法救助全过程,用心用情纾解群众心结。
深化多方协同,凝聚司法救助共识与合力。四川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联动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省法院向资金不足中基层法院的涉诉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48.03万元,实现救助资金在上下级法院动态调整,有效提升基层救助力度。与民政、教育、医疗、妇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全面回应涉诉困难群众救助多元化需求,实现政策协同、资源共享、效果叠加。省法院联合民政厅出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与省残联建立涉残诉讼服务机制。落实“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构建“救助—回访—巩固”长效闭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宣传推广,提升司法救助知晓度与认同度。坚持诉讼前台主动服务,同时依托法治宣传进基层、社区走访等方式,面向涉诉困难群众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政策宣讲,明确告知申请条件、流程及所需材料,推动救助政策应知应晓、深入人心,确保更好发挥司法救助作用。以典型案例常态化培育、挖掘、推广机制为抓手,推出一批具有代表性、指导性的典型案例,以“小案例”讲透“大政策”、彰显“大民生”。“小敏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小羽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入选四川政法优秀案例库。省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15件,积极宣传推广各地经验做法,推动形成“点面结合、示范引领”的良好工作格局。聚焦案件背后感人故事和暖心瞬间,彰显“扶危济困、救急解难”核心价值。泸州法院策划推出“救助乌蒙山区涉残疾涉未成年人困境家庭”“司法救助推动涉诉困境未成年人完成学业”“救助涉残女孩参加运动赛,重振生活希望”等系列法治故事,先后被人民法院报、学习强国、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宣传,阅读量累计突破20余万次,司法救助传播力不断增加,社会关注度、美誉度不断提升
下一步,“四川法院将对标全国“十五五”规划关于“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全省“十五五”规划关于“推进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相衔接”要求,争取财政部门对救助资金的支持,持续拓宽救助资金筹措渠道,落实“应救尽救、应救早救”工作要求,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实质化、常态化运行,努力实现从“应急式、一次性救助”到“长效化、综合性帮扶”,让涉诉困难群众在每一次司法救助中都能更多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十四五”时期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典型案例
1.李某某申请司法救助案
2.小宇申请司法救助案
3.刘某林申请司法救助案
4.小泽等5人申请司法救助案
5.雷某祝申请司法救助案
( 图/文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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