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还上演“付清”戏码,面对执行耍尽小聪明,甚至对法官恶语相向。然而谎言终究敌不过铁证,法院果断出手强制执行,让“戏精”老赖无所遁形。
【案情回溯】
欧某与李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某分期向欧某支付货款。自2021年起,李某多次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欧某考虑李某虽未及时按期支付,但过后也将欠款分期如数偿还,故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对于最后一期8000元货款,欧某在多次催问下,李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无奈之下,欧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李某财产线索,成功冻结其名下银行存款8000元。同时,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收到文书后,李某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声称8000元余款已于2025年4月付清。
当执行法官要求李某提供付款凭证时,其却无法出示,还在电话中对执行法官恶言相向。为核实案件事实,执行法官随即联系申请人欧某,欧某向法院提交了双方2025年5月的微信聊天记录及通话录音。证据清晰显示,李某在该时间段内明确承认尚欠8000元货款未付,并向欧某提出延期一个月支付,该请求遭到欧某拒绝。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又以记错时间为由,表示8000元货款是在2025年6月付清,但在法官要求其出示付款依据时,其提供的微信流水记录显示并无向欧某支付8000元的记录,同时欧某为自证,将名下微信流水记录提交法院,显示其名下未在李某所说时段有涉及8000元的收款记录,最终李某无从辩驳,只得承认自己妄图逃避债务的错误想法,并向执行法官诚恳道歉。最终,法院依法扣划李某名下被冻结的8000元存款,全额支付给申请人欧某,该案顺利执结。
【法官寄语】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用谎言试图掩盖拒不还款的事实,甚至对执行法官恶语相向,不仅丑态百出,甚至还会遭到法律的严惩,债务人应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切勿因一时糊涂触碰法律红线,最终得不偿失。
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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