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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全程见证:落实“阳光下的执行”

来源:泸县人民法院 作者:陈勤 魏颖 发布时间:2025-12-22 10:23:29

近日,泸县法院审、执联合,在代表委员、律师代表等人的见证下,开展对熊某尧、李某全系列案件的联合处置,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2012 年至 2015 年间,熊某尧与李某全发生多笔大额借贷往来,累计金额达上千万元。2018 年,该案进入泸县人民法院审判程序,2019 年正式启动执行工作。案件推进过程中,双方对借款本金、还款金额的认定存在分歧,争议焦点较为突出。泸县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高度重视当事人合理诉求,多次主动沟通协调,为后续联合处置奠定了良好基础。

听证现场,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共同坐阵,在代表委员的全程见证与监督下,耐心倾听双方陈述,针对争议焦点逐一释法明理、细致回应。专业的法律解读与真诚的沟通态度,让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平复,对此次公开听证的处置方式表示认可,矛盾化解取得积极进展。

代表委员见证执行为法院执行工作引入了独立、权威的外部视角,有助于打破“内部监督”的局限性,增强监督的刚性和时效性。代表委员来自社会各界,具有广泛代表性。通过亲身参与,他们能将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更准确、生动地传达给社会公众和决策机关,同时也能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建议反馈给司法机关,成为沟通法院与社会的桥梁。

同时,代表委员的社会影响力还能形成双重效应:一方面对顽固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社会压力与心理震慑,倒逼其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也对执行干警的业务能力、工作作风与群众工作水平进行直接检验,助力打造高素质执行铁军。

本质而言,代表委员见证执行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参与与共建。它有机融合了司法专业性与民主监督性,让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实现高度统一,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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