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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心理咨询师:“心”调解促“新”开始

来源: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刘世芳 发布时间:2025-12-02 15:45:57

近年来,叙州区法院高度重视婚姻家庭领域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保护妇女儿童等群体合法权益为核心,引入心理疏导、多元联动调解等柔性手段,创新“法官+心理咨询师”家事审判工作机制,为家事纠纷化解注入新动能。近日,叙州区人民法院在一起离婚案件中灵活运用“法官+心理咨询师”机制,帮助当事人从“对抗”转向“沟通”,从“争对错”回归“解决问题”,从根源上降低矛盾复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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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先生与李女士于2009年相识相恋步入婚姻殿堂,并育有一子,婚后也曾有过一段甜蜜时光,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因性格差异、婆媳关系、子女教育等各种琐事争吵不断,有时甚至大打出手。方先生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争取抚养权。案件受理后进入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对抗激烈。尤其针对子女抚养权,双方态度强势、互不相让,调解过程一度中断。家事法庭随即启动家事纠纷联合调解机制,邀请特邀调解员叙州区坤泰学校老师同时也是叙州区春霞关爱儿童志愿者协会专业心理咨询师蒙方介入心理疏导,参与调解。调解中,心理咨询师蒙方主动介入开展心理疏导,在与当事人的交流中精准捕捉当事人的情感诉求,遵循“顺着情绪走、找准痛点解”的原则,重点从未成年子女成长、夫妻双方角色分配等角度进行客观分析,通过共情沟通释放当事人负面情绪,引导其从对抗心态转向理性认知。见当事人逐渐缓解对立情绪,承办法官则适时将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掰开揉碎”,把离婚诉讼的裁判规则一点点向当事人进行细致讲解。在家事法官和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合力配合下,方先生与李女士终于放下芥蒂,决定一别两宽、各自安好,今后理性和平相处,共同为子女创造健康良好环境,并签下调解协议,确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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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其和谐稳定直接关乎社会文明安定。而家事审判,恰是守护家庭和谐的坚固防线,叙州区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心理咨询团队的合作,把专业心理技术转化为化解民事纠纷的实用工具,让司法调解不仅有“法理力度”,更有“心理温度”,守护社会的“小家和睦”与“大家安宁”。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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