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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速调解纷争 司法为民暖人心——屏山县人民法院成功速调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刘霞 发布时间:2025-10-30 11:41:00

近日,屏山县人民法院秉持“办好案、维民利”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依托“法院+人民调解”多元解纷机制,高效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该案从立案到调解成功仅用时2小时,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赢得了双方一致赞誉,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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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货款拖欠引纠纷,个体工商户陷困境

原告系某个体工商户五金店(供货方),与被告某项目承包人(购货方)长期保持业务往来,由五金店向工程项目供应水电及五金材料。然而,在多次供货后,被告迟迟未支付最后一笔货款共计3万余元。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均以“项目款未到位”“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推诿。该笔欠款对规模有限的个体工商户造成较大经营压力,直接影响其资金周转与正常运营。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遂将被告诉至屏山县人民法院。

法院速调:精准分流促和解,耐心沟通化干戈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双方具备长期合作基础,具有良好调解条件。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解纷效率,法院迅速启动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机制,委托本院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接案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争议焦点。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明确指出其拖欠货款行为已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提示若进入诉讼程序可能面临时间成本与信誉风险;另一方面,也耐心听取被告陈述的实际困难,引导原告换位思考,理解其暂时面临的资金压力。

案结事了:互谅互让达共识,履行承诺解心结

在调解员法理情相结合的耐心沟通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最终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承诺于2025年12月30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原告亦体谅被告困难,自愿放弃部分违约金。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把问题解决,法院的调解效率太高了,真是为我们小微企业办了大实事!”签订协议后,原告经营者由衷感慨道。

本案是屏山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的生动体现。通过“速调+多元解纷”机制,不仅高效维护了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为暂时陷入困境的市场主体争取了履约空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屏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以“办好案、维民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畅通矛盾纠纷化解“快车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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