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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促履行 当场付款显高效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胡欣 王芝遥 发布时间:2025-08-25 09:37:32

近日,屏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5万元付款义务,仅用1小时便化解了持续数月的商事纠纷,为企业纾困解难注入了“及时雨”。

2023年10月,原告某建材公司与被告某工程公司签订《建材采购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一批建筑材料。原告陆续发货后,被告却因资金周转问题拖欠货款15万余元,经多次催讨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此前有长期合作基础,纠纷主要因短期资金压力引发,当即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引导其正视自身义务;另一方面也倾听被告实际困难,协调原告给予合理宽限。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通过银行转账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5万余元,原告自愿放弃部分逾期利息。款项到账后,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没想到法院调解这么高效,不仅帮我们追回了货款,还没伤和气,为后续合作留了余地。”原告代理人对法院的快速处理表示感谢。此次案件的高效化解,是屏山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体现,通过灵活运用调解手段,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降低了纠纷解决成本,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孟桂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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