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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万元拍下钻戒反悔?攀枝花西区法院依法处罚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行为

来源:攀枝花西区法院 作者:周洪臣 发布时间:2024-05-22 22: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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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攀枝花西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涉黑涉恶案件中,依法对没收的一批金银首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其中一枚钻石戒指以1.67万元的价格成交,是这批首饰中成交价最高的戒指。然而,竞得人李某却未按期缴纳拍卖尾款,攀枝花西区法院依法对其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作出罚款决定。

据权威检验检测,成交的这枚戒指镶嵌的钻石平均直径6.67mm、主钻石颜色等级I-J、主钻石净度等级VS,切工精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竞得人李某未按期支付尾款,属于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李某忘记尾款缴纳日期,系非故意不缴纳尾款并深刻表示悔过,该法院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李某认真反思后表示以后绝不会再把司法拍卖当儿戏,立即通过手机转账缴纳了罚款。

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司法活动,所有活动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竞买者的悔拍行为,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司法权威,消耗了司法资源,属于扰乱法院司法工作秩序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此类行为有一定的惩罚性规定。该法院提醒广大朋友们,诚信有序参与司法拍卖,莫要因悔拍付出惨痛代价。(周洪臣)    


责任编辑:王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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