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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考核“指挥棒” 立起用人“风向标”

——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三突出”抓实法院人员考核工作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 作者:张丹 发布时间:2024-04-03 22:16:16

今年以来,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紧紧围绕抓实“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以“考实、评准”干警工作实绩为目标,以“用好、用足”德才兼备干部为导向,实时优化考核方法,动态调整考评指标,持续推进法院干警全员、全面、全时考核管理体系建立完善,进一步激励引导法院队伍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助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分类考核,提升考核精准性。按照“全员、全面、全时”的考核要求,将全体干警纳入考核体系,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根据最高院《法院人员考核工作指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干警考核工作方案(试行)》,修订细化《“干警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聘用制书记员日常管理办法(试行)》等方案,通过精准、精细的考评体系全面反映干警工作情况,促进干警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二是突出量化评分,提升考核科学性。根据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和不同职责、不同任务要求,综合质效指标与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宣传教育、日常管理运行和内部协调配合、对外沟通协作等工作情况,量化细化评分方式,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对全体干警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履职能力、精神状态、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赋分,确保考核评价公平、全面、客观。

三是突出结果运用,提升考核时效性。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年终考核为辅,每月统计当月考核分值,每季度公示考核结果,每半年公布得分排名情况,建立以月、季度、半年、年度为时间节点的实时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以考核促提升,把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分配、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做到奖优罚劣,营造锐意进取、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张丹)


责任编辑:王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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