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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焕“心” 隆昌市法院开展“法治+心理”特色法治课

来源:隆昌市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4 10:46:42

春风冬暖开学季,法治护航伴我行。为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3月1日起,隆昌市人民法院组织17名法治副校长走进隆昌各中小学,以“远离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为主题,向师生们送去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法治课从分析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态势入手,结合法律法规告诫同学们坚决不能进入KTV、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并运用生动形象的案例开展释法说理,让同学们了解出入该类场所的危害后果,引导同学们主动培养健康的行为习惯,提高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与此同时,市法院“向阳花开”心语工作室还联合市卫健局邀请四川省人民医院的心理治疗师黄红利为中小学生开展以《如何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为题的心理课。心理课立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帮助中小学生树立集体意识,培育开朗、合群、自立的健康人格,维持良好的同伴关系。

法治课和心理课互为补充,从现实生活和虚拟网络的交友情况调查导入,鼓励学生远离不良场所,寻找真正的双向友谊,在同学们心里种下了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活动的种子。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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