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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谁有代位继承人资格

来源: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谢兰秀 发布时间:2020-11-03 16:41:28

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发生白发人(长辈)送黑发人(晚辈)的悲剧,当白发人过世时,本该由黑发人来继承的白发人的遗产,因黑发人先于白发人过世,怎么处理呢?

民法典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但是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亲属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只能是以下两类人:

1、   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重孙子女,重外孙子女,理论上还有重重重……孙子女,重重重……外孙子女);

2、   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屏山县人民法院谢兰秀


责任编辑: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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